问:《指导意见》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2020年以来,我省相关部门和省领导在“三服务”活动过程中,一些纺织印染企业提出,目前纺织印染行业技术水平在不断提升,实际生产中纺织印染中的数码喷墨印花等工序,相比传统的滚筒印花、平网印花和圆网印花工艺等生产,污染物排放大大降低,绿色生产水平大大提高,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相应的扶持措施,对绿色制造工序在“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等方面给予支持政策。
为加快推进我省纺织印染行业数码喷墨印花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应用,鼓励采用技术含量高、污染排放少、能源消耗低的技术与装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我省纺织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水平,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经济与信息化厅,结合企业需求开展了相关调研工作,对纺织印染行业中技术含量高、污染排放少、能源消耗低的数码喷印技术与装备(包含前后相关整理工艺),研究相关的政策扶持措施。
问:《指导意见》制订出台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经信厅,强化部门合力,组织省环科院、浙江理工大学、省印染产业协会等专家,开展了类比调研、座谈交流、专题会商等工作。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要求,发函征求省级各相关部门、地方生态环保部门、行业协会和部分代表企业的意见,并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经充分听取各方建议、修改完善后,于3月24日印发实施该绿色准入指导意见。
问:《指导意见》具体适用范围是哪些?
答:该指导意见适用于在浙江省内建设的新建、扩建、技改或搬迁的纺织印染行业数码喷印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均满足生产工艺、指标体系等两方面要求的数码喷印项目,属于该指导意见所指的绿色准入项目。
问:要满足哪些要求才能给予具体的扶持政策享受?
答:项目建设内容满足生产工艺、指标体系两方面要求的纺织数码喷墨印花项目,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措施。
(一)绿色准入生产工艺:包括数码直接喷墨印花工艺、数码转移喷墨印花工艺两类工艺,不包括滚筒印花、平网印花和圆网印花工艺等其他印花工艺;可包括污染较轻的前后道部分生产工序,不含煮、练、漂、丝光、碱减量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前处理工序及染色工序。
(二)绿色准入评定指标:包括单位产品的新鲜水取水量、能耗、排水量、VOCs和染整油烟排放等,要求满足相关指标限值要求。遵循推进减排、降低能耗、激励先进、促进创新的原则,为体现绿色准入要求,新鲜水取水量按照《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相关限值要求的40%控制,能耗按照《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相关限值要求的60%控制,单位产品排水量按照《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3中相关限值要求的30%控制,VOCs、染整油烟排放按照《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表1中相关限值要求的50%控制。
问:满足条件的项目具体可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答:主要可享受三方面的政策支持:一是“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项目所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工业项目分类可降级管理;二是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调配支持;三是列入制造业绿色化转型支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