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15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强制性标准是监管的底线,作为标准化改革的重中之重,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将为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内容科学的新型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据了解,我国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达1.1万余项,标准数量庞大,制定发布主体多,各级强制性标准之间缺乏有力的组织协调,亟须强化强制性标准统一管理。通知直指现行强制性标准存在的交叉重复矛盾、超范围制定等主要问题,要求通过废止一批、转化一批、整合一批、修订一批,实现“一个市场、一条底线、一个标准”。根据通知,2016年底前,对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制修订计划开展清理评估,并提出整合精简工作结论,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确需强制的提出继续有效或整合修订的建议,同时研究提出各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框架。
据悉,国家标准委已经会同工信部、农业部在化工领域开展了655项强制性标准清理整合试点,国土部、环保部等部门和浙江省、重庆市等地方组织也进行了现有强制性标准清理评估。下一步,国家标准委将在试点基础上,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全面推进强制性标准改革,同时加快相关管理规定的制定修订,在制度上予以保障。